学院公告

关于申报第20届“山东青年五四奖章”人选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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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16-03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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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分团委、高密校区团委:

“山东青年五四奖章”是团省委、省青联授予我省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。为集中展示当代齐鲁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,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,团省委、省青联决定,于2016年“五四”期间联合表彰第20届“山东青年五四奖章”,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条件

1.年满14周岁、不满40周岁(1976年5月1日—2002年4月30日出生)的户籍在山东或目前在山东学习、工作三年以上的中国公民。

2.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。

3.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,作风正派。

4.勤于学习,善于创造,甘于奉献,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,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。

5.获得过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。

在考察推荐过程中,要重点围绕“两区一圈一带”、扶贫攻坚、创新驱动等重大战略推荐人选,要突出基层导向、普通岗位导向,既要注意人选的才能和突出业绩,更要注重人选思想道德的感召力、示范性,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,激发社会正能量。

二、申报方式

根据上述评选条件在单位内部充分酝酿,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参选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、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,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的意见,注意挖掘和推荐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青年典型。如实填写人选申报表(见附件),以写实方式整理出事迹简介(500字以内)以及详细事迹材料(另附,2000字左右)。

2、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单位要通过本届评选活动,广泛宣传“山东青年五四奖章”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历届奖章获得者的先进事迹,在广大青年中树立可学可亲可敬的青年典型,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
3、报送材料要求。推荐“山东青年五四奖章”于2016年3月11日前将人选申报表、事迹简介、事迹材料及最高学历证明、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报校团委,同时将人选1寸证件照(白底)、申报表、事迹简介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电子邮箱qusttw@163.com。逾期不报,视为自动放弃。

联系电话:88959028

联系人:范延安

附件:第20届“山东青年五四奖章”人选申报表

共青团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委员会

2016年3月3日

第20届“山东青年五四奖章”人选申报表

姓 名

性 别

出生年月

一寸

照片

民 族

政治面貌

学 历

户籍地

参加工作时间

职 业

本人联系电话

电子邮箱

工作单位

职 务

通讯地址

邮 编

学习和工作简历

(从小学填起,包括出国留学、进修等经历)

曾获表彰奖励情况

(只填写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)

担 任 社 会 职 务

(只填写担任市级及以上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以及群团组织领导职务情况)

主 要 事 迹

(主要事迹材料不超过300字)

党组织意见

所在单位

(盖 章)

年 月 日

市级青

(盖 章)

年 月 日

市级团委意见

(盖 章)

年 月 日

说明:1.“民族”请写全称。如“汉族”、“维吾尔族”、“哈尼族”。

2.“政治面貌”请填写准确(具体分为:中共党员、中共预备党员、共青团员、民革党员、民盟盟员、民建会员、民进会员、农工党党员、致公党党员、九三学社社员、台盟盟员、无党派人士和群众)

3.“学历”请填写所取得的最高学历(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、大学专科、大学本科、研究生)。

4.“职务”要填写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现担任的最高职务,包括专业技术职务。担任双重职务的要同时填写,如“总经理、党组书记”、“董事长、副总经理、党组副书记”等。